我和James都是喜愛音樂的人,但兩人對於流行樂真的一竅不通。我呢至少高中時還嘗試參加吉他社一下,多少知道一點那個年代的流行樂,James所知道的流行樂竟都是爸媽那一代的!不知會不會有人想,虧我們還是做青年事工,好像對年輕人們喜歡的什麼都不懂!
昨天在車上自己又聽了一下僅有的幾張流行專輯,突然發現到我高中後為什麼對流行樂沒什麼興趣。(但是對於純樂器的音樂很喜歡)我才注意到,因為我對於那種自我提高或自我可憐的歌詞一點也無法感到認同或感動。這不就是基督教信仰和世界最大的不同。這個世界所推崇的是要把「我」擺在焦點上,無論是高抬自我,輕蔑他人,或是擺明自己是受害者,或是要保護自己為優先等等。
但是站在基督教信仰角度來看,我們必須把自己從焦點上挪開,單單只有 神在焦點上。我不能說我真的達到了凡事都尊主為大,為第一的境界,我也是個罪人(這點尤其在結了婚,生了小孩之後的生命深深體會)有時我也覺得,如果我可以體會年輕人們在信仰中為什麼掙扎就好了,或許我就可以因此影響人把人帶回主內來。我過去一直覺得我無法貼近那些人的心,我好像無法把自己的信仰感化別人。但是過去幾年的服事讓我看見,原來真的做工的是主,原來當我就是單純的堅持于屬神的價值觀,成為一股清流去做我能做的事,或許不像一些人的服事,曾幹淨壞事後悔改,曾生命受重創,見證聽起來都非常精彩好像看電影!
噢就是這好萊烏電影文化讓人覺得一定要很轟動很精彩!這才是 神的工作!偏偏我這個人就是喜歡安安靜靜,做自己該做的事,只要有聚光燈要打過來我就要逃走。我過去也以為我真的做不了什麼,但是因為見證到 神怎樣使用我一點點付出,一點點的好榜樣,好像芥菜種長成大樹,結了美好的果子,我真的感謝主,使用我做撒種的僕人。即使在人眼中不是什麼豐功偉業的聖人,但是我相信在 神眼中無論什麼樣的擺上,都是寶貴的。我也真實見證到,年輕人的心中,不需要多一個和他們聽同樣音樂的人,不需要多一個聖人偶像來崇拜,而是需要看到活生生的見證,鼓勵他們不用跟著世界走,他們可以勇敢地走 神的道路,活出 神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