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負責,就有種沉重的感覺。從決定要唸什麼學科,作什麼工作,和什麼樣的朋友在一起,談戀愛交男女朋友,父母在一旁的撈叨,和同伴講的好像都相反。這些事從來沒有人教過我們,為什麼我們還得做決定,還要負責?上帝是不是對我們要求太多了呢?
推卸責任乃是人罪的本性,但是靠著真實了解耶穌的愛,我們可以成為一個為自己負責的人。神的愛的終極是什麼?就是犧牲,為人捨己的愛。當我們自我中心時,自然會推卸責任,因為以為自己是神,不順心的事,或是稿砸了!— 都是因為別人的關係。但當我們把自己放下,願意承擔責任,從別人角度去看去想,才能看見自己需要改進的地方。
負責,不是靠自己去承擔,而要來信靠神,才能夠信心滿滿,喜樂十足,輕輕鬆鬆的來負責任。因為耶穌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這並不是說我們就可以把責任推卸給 神。是否有好好為生活負責,為你做的決定,甚至為你對任何事或任何人的應對負責,是 神要我們學習的。當我們能夠來信靠 神的時候,無論作大大小小決定,才有智慧作判斷,才有信心踏出去,也才有勇氣承擔後果。並且有 神的愛和話語在我們裡面時,我們才能放下自我,以神的話語為原則來作我們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