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在奔跑時,就感覺到上帝與我同在,我的眼淚就禁不住流了下來。
Eric Henry
Liddell
Eric Henry
Lidd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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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年前的今天(1945年2月21日),有一位上帝忠心的僕人靜靜的離開這世界,死在日本設在山東濰縣的集中營中,他是誰呢?他是《火戰車》(Chariots
of Fire)的主人翁伊利克.里達爾(Eric Henry Liddell,
1902年1月16日~1945年2月21日)。一想到他,就會讓我們肅然起敬,同時也會覺得哀傷。他曾於1924年的巴黎奧林匹克運動大會為英國爭得一面四百米賽跑的金牌,當然我不是為了一面金牌在此歌功頌德?不!我認為
在近代教會史裡,很少有人像伊利克.里達爾對上帝全然盡忠委身。
of Fire)的主人翁伊利克.里達爾(Eric Henry Liddell,
1902年1月16日~1945年2月21日)。一想到他,就會讓我們肅然起敬,同時也會覺得哀傷。他曾於1924年的巴黎奧林匹克運動大會為英國爭得一面四百米賽跑的金牌,當然我不是為了一面金牌在此歌功頌德?不!我認為
在近代教會史裡,很少有人像伊利克.里達爾對上帝全然盡忠委身。
相信很多人都已看過1982年拍製的電影《火戰車》,因該片獲得當年四項奧斯卡獎。我所寫的資料大多採自Sally
Magnusson所寫的書《飛躍的蘇格蘭人》(The Flying Scotsman),另外也從Cambridge Biographical
Dictionary與剪貼得到一些資料。伊利克的父親詹姆士.里達爾與母親瑪莉於1899年10月23日在上海結婚,他們是英國倫敦會差遣到中國傳道的宣教師,最初在蒙古,後到山東,所以結婚翌年即遇到義和團之亂(兩百位宣教士、三萬信徒被殺)。伊利克即於那種時代(1902年1月16日)誕生在天津,他有哥哥羅伯特、妹妹珍妮與弟弟恩尼斯特。
1907年五歲時,他與大他兩歲的哥哥被送返蘇格蘭接受教育,他們入學於宣教師子弟學校伊爾撒學院(Eltham
College)上小學與中學,於1920年考入蘇格蘭愛丁堡大學(Edinburgh
University),他酷愛體育(橄欖球、田徑),在校期間有優異的表現。有些事實與電影《火戰車》所描繪的不一樣,因為電影是為了製造「戲劇性」效果,有所改編,但我要提出兩點出入加以說明。
Magnusson所寫的書《飛躍的蘇格蘭人》(The Flying Scotsman),另外也從Cambridge Biographical
Dictionary與剪貼得到一些資料。伊利克的父親詹姆士.里達爾與母親瑪莉於1899年10月23日在上海結婚,他們是英國倫敦會差遣到中國傳道的宣教師,最初在蒙古,後到山東,所以結婚翌年即遇到義和團之亂(兩百位宣教士、三萬信徒被殺)。伊利克即於那種時代(1902年1月16日)誕生在天津,他有哥哥羅伯特、妹妹珍妮與弟弟恩尼斯特。
1907年五歲時,他與大他兩歲的哥哥被送返蘇格蘭接受教育,他們入學於宣教師子弟學校伊爾撒學院(Eltham
College)上小學與中學,於1920年考入蘇格蘭愛丁堡大學(Edinburgh
University),他酷愛體育(橄欖球、田徑),在校期間有優異的表現。有些事實與電影《火戰車》所描繪的不一樣,因為電影是為了製造「戲劇性」效果,有所改編,但我要提出兩點出入加以說明。
其一,他放棄在主日參加比賽一事,不像電影所說,是選手在赴巴黎登船臨時他才得悉一百公尺賽跑日是在禮拜天,他就當場宣佈放棄賽跑。如果真是如此,有點不近人情,又不負責任。事實他知道賽程的消息,是早在當年的年初,那時他向教練表示他「不願在禮拜日賽跑」,教練雖然失望,但是尊重他的意見,改由他跑四百公尺,因他的四百公尺賽跑也有相當潛力。
一百公尺賽跑則由哈羅爾得.亞伯拉罕(Harold
Abraham)代替,幸虧該次奧運大會亞伯拉罕也不負眾望,獲得一百公尺賽跑的金牌,不然伊利克就會被英國人臭罵。
其二,伊利克在參加四百公尺賽跑的前幾天,也先獲得二百公尺賽跑的銅牌,但英國人並不高興,仍責怪他放棄跑一百公尺那件事,他們根本沒有看好他會以47.6秒破世界記錄,贏得四百公尺的金牌。次日禮拜天英國隊在慶功會時找不到他,他竟在巴黎一蘇格蘭人克爾克教會講道。現在讓我們又回到四百公尺賽跑,
按電影的描述是,教練在他起跑時,塞給他一張紙條,上面寫著一節經文,是詩篇十八篇33節,「祂使我的腳快如母鹿的蹄,又使我在高處安穩。」當時我觀看電影,就被這節經文所感動;
但書本上所記著的是另外一節經文,撒母耳記上二章30節,「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Those who honor me I will
honor…),我感動到流淚,對!這才夠說明伊利克的本意。
我在「公眾敬拜學」上課時,講到「守主日」問題的時候,常會提到伊利克.里達爾(Eric Henry
Liddell)因著「主日」放棄賽跑這件事,探討他放棄的真正理由是什麼?我相信他不是一位「律法主義者」,他並沒有把參加「主日禮拜」跟「守安息日」看為等同,從何而知呢?當他在集中營的那段時期裡,為宣教士子弟們舉辦運動會,原來他不贊成在「主日」舉行競賽,但少年們硬要在禮拜天舉行曲棍球賽,因沒裁判而搞得混亂不歡,他不忍心叫少年們失望,破例在主日比賽時主動出席,擔任他們的裁判。
他不是重視律法的規條,而是他個人「與上帝立約」的事,並不讓「守主日」成為重擔枷鎖,而是出於甘心情願。或許我們會認為伊利克太笨,為什麼只為參加禮拜而放棄得金牌的機會?這就是一般人所以與他價值觀不同的地方,人生的優先次序也就不同。他只是單純的喜歡跑步,並不是為了要得什麼獎。他說「上帝使我跑得快」(
God makes me
fast),他覺得他能跑得快,是上帝賜給他的恩賜,所以他跑,是為上帝而跑,他見證說:「當我在奔跑時,就感覺到上帝與我同在,我的眼淚就禁不住流了下來。」
他一生的行事原則就是建立於此基礎上,這與他在1923年4月6日的「委身於主」大有關係。
奧運後的次年(1925年)夏天,他放下屬世的榮耀,回到父親與哥哥在中國的宣教地「天津」。他在天津新學書院教書(科學、聖經、體育),並從事鄉間佈道工作。1932年6月被按立為公理會的牧師,1934年3月27日與佛羅倫斯在天津結婚。1937年日軍侵入中國,他繼續留在中國服事中國人。
1941年5月先將妻兒送往加拿大多倫多,1943年9月他被日軍逮捕,關在山東濰縣的集中營,同時間也有1800人被捕,他們是來自二十個國家的宣教士。
就在那悽慘、痛苦的集中營裡,伊利克發揮他那美好的品德,幫助、安慰營裡的人,把上帝的仁慈與榮美彰顯出來,他始終堅守與上帝所立的約,行在上帝旨意中。
其實伊利克比任何人都難受,妻兒遠在加拿大,自己的頭部常常激烈疼痛嘔吐,但他只一心關懷別人、安慰別人、帶喜樂給別人……。在集中營那一年半的時間,他如一盞「明燈」帶給全營希望,常常教人唱的一首聖詩是「我靈鎮靜」(
Be Still, My
Soul),使很多人得到鼓勵。1945年2月21日他
終因腦瘤死於集中營,正值43歲的英年,在中國事奉主達20年。眾人於2月24日(週六)在大廳為他舉行追思禮拜,很多想不到的人聚集參加。他最後留下的遺言是「為主徹底的降服」。他在加拿大的妻子佛羅倫斯等到5月2日才被告知此噩耗,她傷痛得不想活下去。
等到戰後,英國人才被告知伊利克.里達爾逝世的消息,最大新聞報導,「蘇格蘭失去一位傑出的子弟,他在一生中每一時刻,都使大家以他為榮。」(Scotland has lost a son who did her proud every hour of his
life.)不但全英國,甚至全世界都受到他深遠的影響。
劉瑞賢
2005.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