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信稱義

「即便有不信的、這有何妨呢.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 神的信麼。斷乎不能.不如說、 神是真實的、人都是虛謊的」(羅馬書三章3-4a)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如今卻蒙 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 神的義」(羅馬書三章23-25a)

唯心論者有這樣的說法,因為心認為存在,所以存在。
有時也會聽到有人用這樣的角度說,因為你相信 神,所以你的 神存在在你心裡。
是這樣嘛?今天讀到被稱為聖經中講到基本信仰要義的羅馬書,經文上清楚的寫到, 神的信實是「真實的」因為 神本來就是自有永有的, 神的存在並沒有其發生的時候,也不會有結束。
而這是我信的 神。他的信實是一直都在的,「在他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雅各書1:17b)
羅馬書最讚的地方就是說到了我們是「因信稱義」的。並不因作工積陰德這樣需要「交易」。而是因為相信 藉著耶穌就可以得到新的生命和永生的、白白得來的「恩典」。
這樣的「義」(Righteousness)也不是因為我們信而在我們裡面自發的,而是因為我們信, 神所要給我們的 – 「藉著人的信、要顯明 神的義」。這讓我想到常有信的人說,為什麼還是改不了壞習慣?為什麼常看到一些受洗的人也沒和不信的人有差別?我想這是因為不了解要成為真的義人(好人)並不是靠著自己去改的而是 神要給的。因為在世人中「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馬書3:10)卻是「 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羅馬書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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